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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体谈:教练员进校园“伯乐”与“千里马”双向奔赴“教练员是青少年们的榜样”“金牌教练员才能带出金牌队伍和队员”……从帮助运动员提高水平、取得成绩,到推动保障整个体育项目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教练员的作用都至关重要。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学校教练员岗位设置工作。这意味着,一批具有专项运动理论知识和较高技术水平的“业内精英”将走进校园,成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一股新鲜力量。
国内大中小学校几乎都有体育教师,现在增设专职教练员意义何在?这项“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有何特殊价值?类似问题引发大众关注。从具体职责来看,《意见》明确,学校教练员主要承担学生体育运动专项技能、体能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选育工作,承担学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运动损伤防护康复等知识技能传授,以及学校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的建设管理等工作,可见其岗位职责涵盖更广泛、更为专业深入。从教学实际上看,目前体育教师大多以体育课为主展开施教,更侧重于让全体学生增强身体综合体质、促进身心健康;而学校教练员要聚焦学生竞技表现和专项定向培养,在更长远意义上挖掘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综合比较而言,教练员的专业视角和精准发力,更有助于专注学生专项核心竞技能力,展开充分完善的培养。
还要关注到,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教练员要发挥专业特长,参与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与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训练工作中形成良性互补。”落实层面而言,就需要教练员灵活适应学校教学管理的方式方法,充分调动自身各方面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给不同年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的学生予以适当的教学帮助。从更大层面上看,学校教练员更有望成为校园里的“伯乐”,需要他们在日常执教过程中“慧眼识珠”,敏锐发掘有培养潜力的学生,并以科学且人性化的引导及指导能力,使其彰显“千里之能”。
“把运动经验和技能教给学生,也是运动员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体育职业生涯的另一种延续。”从运动员的肺腑之言中可以真切感受到,学校教练员岗位的设立,也将成为一场能力与情怀的“双向奔赴”。一方面,可以缓解体育师资不足问题。另一方面,《意见》鼓励退役运动员在学校教练员岗位上继续发挥专长,由相关部门负责做好转型培训工作,还进一步提出教练员和体育教师的岗位转换途径,为特殊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思路。从这个意义上讲,明确“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间的转换途径,同时也为“体教融合”打通了新的一条“关键经脉”奇异果体育。
近几年,山东、浙江、广西等地已在学校教练员增设方面展开过不同程度的探索,在部分已有的实践基础上,此次出台的《意见》还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明确“不搞‘一刀切’,给予基层自主权”,展现政策科学化、人性化。比如,鼓励各地区积极探索,为教练员研究制定符合地区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让教练员扎根基层、干出实绩;引导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任职条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加强学校教练员队伍建设。因此,从具体实际出发,如何因地制宜引进人才、聘用人才,进一步做到知人善用、彰显其能,还需要各地区、部门、机构落细落实、久久为功。比如,在具体的待遇、职称、考核乃至教育教学课时、场地等多方面予以充分细致的考量和安排,及时听取多方反馈意见并进行细化调整。
可以说,学校教练员将与广大学生进行最直接的沟通和最真切的联系,其对于青少年身心发展的推动作用也将是有目共睹的。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社会大众也可以积极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助力政策持续优化完善。期待各方能够共同努力并见证,让更多“伯乐”与“千里马”在校园中欣然会聚、激发出“体教融合”的崭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