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News
分类>>注意!新《公司法》落地股权设计9大“坑”千万别踩!(附策略)
注意!新《公司法》落地股权设计9大“坑”千万别踩!(附策略)尤其在新《公司法》落地出台后,谁能帮助客户保障自身权益,有效进行公司控制、股东权利保护和章程设计,谁就能获得更多的案源。
过去“股权、债权”基本就是资源换取的最终形态,如果“股权”没有得到分红,也卖不出去;“债权”要不回来,那就相当于没用;但在新公司法下也可以作为资源去盘活,无需额外动用现金或其他资产,这让投资者能够根据自己的资产配置和流动性需求灵活选择出资方式。
但这也会引起一些争议,“股权、债权”的价值判断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可能引起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在价值判断上的分歧而造成矛盾,且“股权、债权”价值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如果大批量的投资者使用该方式投资成功套娃之后,会带来额外的市场风险。
见微知著,显然新《公司法》在促进革新,补充条款细化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潜在风险与陷阱,如何在股权设计时有效避坑并合理应对变得格外重要。
2月7/8日晚19:00,智拾网诚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第十届杭州市律师协会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甜律师,就新《公司法》下股权设计九大陷阱及方案应对进行讲解。
与其拼命阐述股权设计的重要性,不如说,如果没有合理的股权设计,即使身为大股东,也会面临大股东被小股东绑架的情况,现实中公司创始人被踢出董事会丧失话语权和控制权的情况不在少数。
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制度、股东出资责任、股东权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等层面均作出重大调整。
国内的民营企业股权代持非常普遍,但上市有股权清晰和实际控制人稳定的要求,即股权代持必须还原且保持实际控制人24个月(创业板与科创板)或36个月(主板与中小板)稳定,而监管机构一般不认可股权代持还原作为实际控制人没有变化的理由。
很多民营企业自始至终由家族内部控制所有股权,既没有员工激励,也没有引入外部投资机构。这种情况给监管机构的感觉就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会给上市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很多企业由于创始人资金实力有限,为了加快公司发展只能不断引入外部投资,造成创始人股权不断稀释。一般来说实际控制人持股不低于40%方不构成上市障碍,在股权比较分散的情况下一般至少不低于30%,但不少企业创始人在引入资本的同时,往往丧失了控制权。
近年来,监管机构鼓励整体上市,但很多公司以集团方式多板块进行运营,最终仅选择业务发展良好的业务板块筹划上市。在这种情况下,拟上市主体与集团及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人员、财务、业务奇异果体育最新版本、资产、机构等的独立性往往成为重点,很多企业因为独立性欠缺成为上市障碍。
2月7/8日晚19:00,杨甜律师做客智拾网直播间,系统梳理新公司法对股权设计的九大影响,并围绕可能产生的陷阱展开策略精讲。
杨甜律师,2020年加入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杭州市高层次人才E级,二级律师。现担任浙江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杭州市西湖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商事纠纷特邀调解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合作讲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等社会职务。曾获得“西湖区优秀律师”、 “杭州市律师协会新星奖”、“杭州市民最喜爱的公益律师”、“2020年度杭州市律协个人嘉奖”等荣誉。
作为丰华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二审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其与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件,成功实现二审改判,协助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结果远超客户预期,获得客户褒奖和锦旗。曾代理蔡某、廖某与上海泰山天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股权回购纠纷仲裁案件,协助客户成功赢得仲裁胜诉,客户以非股东身份签署对赌协议,最终未承担任何责任。
另外,杨甜律师为金华市金婺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普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丰华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合建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国耀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康德乐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或股权顾问法律服务,并出版个人专著《股权一本通》。